立法院於2011年4月15日三讀通過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,未來非自用不動產不滿1年轉手者,將按實際交易價課稅,稅率為15%,持有1年以上不滿2年者將課10%。
財政部表示,開徵奢侈稅係為健全房市及強化租稅公平,該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核定,而所徵收之稅課收入將循預算程序用於社會福利支出;目前普遍預期奢侈稅最快將於6月1日上路。
文章來源: CBRE WEEKLY MARKET SNAPSHOT, 22 April 2011
2011年4月22日
立法院三讀通過奢侈稅條例
Posted by Michelle 劉清痕 on 上午9:12. 不動產新聞 -